根据《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发〔2015〕75号)的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录用对象及条件
1.李任花,女,彝族,生于1978年11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李绍会,女,白族,生于1974年8月,经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公示时限及相关事项
公示期为五天(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若发现不符合相关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及条件人员,望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0883)3062681
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