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继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5)第19号
日期:2025-08-04 17:52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1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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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泽斌已去世,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符玉仙申请被继承人施泽斌享有33.33%不动产权利,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办理符玉仙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示。若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2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83--521170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用途

面积(㎡)

继承人

备注

1

施泽斌  (已故)、符玉仙、施云雅

云(2025)永德县不动产权第0000889号

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永康村弄空丫口康德永康小区第5幢1单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0/146.45

符玉仙


永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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