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第六巡察组向永德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1-03-26 11:26
作者:永德法院
信息来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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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3月24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第六巡察组向永德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杨少君向法院党组书记魏先进传达了县委书记宋正垠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杨黎森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杨黎森代表县委第六巡察组向法院党组班子进行了反馈,杨少君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法院党组书记魏先进主持会议,签订了《巡察整改承诺书》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28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第六巡察组对永德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杨黎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人民法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方向,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差距;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四是扫黑除恶涉案资金执行率低;五是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六是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第二,群众身边问题和作风方面,一是文风会风不够实;二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三是资金支付不严格;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第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二是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四是党费收缴不规范;五是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杨少君要求,法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宋正垠书记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魏先进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法院党组及全院干警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接下来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条整改落实。同时,把整改落实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党建文化相结合,从三个方面来开展: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县委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同志出席会议;法院八个内设机构及永康法庭、乌木龙法庭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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