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普查登记对象: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全县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单位清查的对象,是在我县行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当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乡(镇)、勐底农场管委会和村(社区)普查员已经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个体户)搬迁、经营地变更、联系电话变更、无实际经营活动等原因,部分单位(个体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
日期:2023-10-07浏览: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