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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4月19日
征集部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起草说明
征集结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9〕4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19〕1号)、《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农环〔2022〕15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2025年基本完成供水规模大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合我县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源情况,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组织编制了《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目前《划定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为进一步提高《划定方案》的合理性、可实施性,本着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原则,现将《划定方案》进行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30天,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意见及反馈: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联系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883-5212483。


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        

2024年3月21日        



详见附件:《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发〔2019〕4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19〕1号)、《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农环〔2022〕15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2025年基本完成供水规模大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二、起草过程

经过排查,临沧市永德县供水规模大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共13个,涉及8个乡镇14个村,即大山乡忙兑村忙简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乌木龙彝族乡炭山村金厂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小勐统镇栎柴村腊马场饮用水水源地、永康镇端德村天生桥饮用水水源地、小勐统镇木瓜河村熊洞山(响水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永康镇底卡村芭蕉林沟饮用水水源地、永康镇忙度村大叠水饮用水水源地、德党镇松林村大出水河边饮用水水源地、亚练乡鱼新塘、班木村小白岩脚小河饮用水水源地、德党镇忙岗村水沟头饮用水水源地、勐板乡白岩村落水饮用水水源地、勐板乡户丫村卡房水沟头饮用水水源地、崇岗乡崇岗自然村饮用水水源地。为全面完成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任务,临沧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划定方案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并按省级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工作成果

按照本次《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共划定水源保护区28.261平方千米,其中:一级保护区2.034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26.227平方千米。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我局组织编制了《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并按程序要求进入征求意见这一重要环节,向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意见征求工作和问卷调查工作,现将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具体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3月2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征求意见,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划定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已根据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了《划定方案》报批稿。

二、问卷调查情况。2024年6月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向本次划定的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的村民采取抽样发放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意见,共发放130份问卷,收回114份问卷,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对《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2024年12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王庆翔同志主持召开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红专同志关于《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临沧市永德县忙简水库、金厂坝水库等13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请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按照会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以县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后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