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临财农发〔2022〕76号)、《永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永财农发〔2022〕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生猪生产环节粪污处理设施现状,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永德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审定、专家组评审通过,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若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83-5211414。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