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任免发〔2021〕1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丹等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李向军等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0〕74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李 丹 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场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职务
武光泽 任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免去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段韦全 任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盛云江 任永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 艳 任永德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板建仙 任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丽丹 任永德县社会保险局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武文军 任永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杨 坚 任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刘 兵 任永德县人民政府专职督学,免去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 德 任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王大志 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忠华 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四文 任永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永德县公安局勐板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海军 任永德县公安局勐板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德县公安局班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志华 任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崇岗道路管理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东 任永德县公安局小勐统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峰 任永德县公安局永康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严雪华 任永德县公安局崇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锋 任永德县公安局亚练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显阳 任永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永康责任区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升 任永德县公安局永康派出所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建钢 任永德县公安局明朗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紫军 任永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副科),免去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熊国峰 任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向军 免去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杨忠芯 免去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玲玲 免去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庆中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王 芳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专职督学(正科)职务
禹崇梅 免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 恺 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场长)职务
字润昌 免去永德县勐底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场长)职务
罗 飞 免去永德县司法局勐板司法所所长职务熊国辉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沈仕云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云雁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基层基础工作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永平 免去永德县公安局小勐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邹一夫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