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政协委员李华同志:
您在永德县第九届四次会议所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优抚政策意见”已收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接到交办安排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意见内容认真研究落实。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政策,复函如下:
一、您所提出的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定期联系收集退役军人信息,了解其生活情况,就业情况。
1.2018年12月—2019年5月,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退役军人信息进行集中采集录入系统,绝大部分人员均已采集,少部分正在零星采集。退伍军人每年服役期满都回乡报到,信息定期更新。
2.对于部分家庭情况比较特殊、生活比较困难的退役军人,由本人提出申请,村、乡、县三级核实后通过“解三难”方式解决。
3.就业情况:一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安置工作我们一直都做着,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二是定期不定期与人社联合,与各工厂企业协作,举办招聘会,让在辖区内的广大退役军人有更多择业机会。
二、您所提出的针对已经取得相关文凭的退役军人设立一定的就业岗位问题。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第二十九条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可由政府安排工作。其它安置政策暂未出台。
三、您所提出的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适宜的岗位优先考虑录用退役军人问题。
我们已将退役军人纳入村干部、公安协管员等重点选配对象进行管理培养;同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拿出一定比例指数对退役军人进行招考。2019年乡镇武装干事面对退役军人进行招考,现正在争取将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退役军人招考。
尊敬的李华委员,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关注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请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局生产生活情况给予关心关注,并对退役军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