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任免发〔2022〕8号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永庆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关于袁继才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22〕72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永庆 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云超 任永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任云会 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袁继才 免去永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永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