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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上报和发证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调配(转移)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监督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干部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与信息网络管理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事调配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档案管理股。下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永德县社会保险局
2.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永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永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5.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积极采取政策推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扎实推动就业创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抓政策落实,提升就业规模;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提高务工收入水平;三是鼓励创业就业,扎实保障创业需求。
2.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优化分配结构,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3.稳步推进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深挖参保潜力,社保扩面大幅提升;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长,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四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失业补助金发放政策,落实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4.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继续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险风险防范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管控;继续强化内部稽核、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常规工作力度,强化对基金和制度运行的分析研判,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继续抓好“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继续抓实“三个全面取消”工作,坚决堵塞基金管理漏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继续深入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
5.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高质量完成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转业士官安置、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核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及事业单位考核工作。
6.不断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全面推行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治理,继续督促指导尚未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及企业集体合同。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用工信息网上申报备案制度,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7.劳动保障监察持续深入。一是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采取线上培训、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知晓,引导广大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三是及时处置日常投诉案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1.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90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一是就业服务工作经费减少;二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1.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1.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90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一是就业服务工作经费减少;二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1.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7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5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09.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5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59.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58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83元(含公务交通补贴3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生活补助9.32万元,工伤调查取证工作经费1万元,工资业务培训经费1万元,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专项经费2万元,全民参保登记及金融社保卡发放工作经费1万元,人社系统法规政策宣传专项经费1万元。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财政原渠道部分退休费支出41.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5万元。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5.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支出。
5.2082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77.1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支出61.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费支出317.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支出98.42万元。
6.2083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10.06万元,主要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缴费补助支出。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项支出100万元,就业服务工作经费支出16万元(其中印刷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8万元,较上年减少7.34万元,下降70.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不变,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376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的开支标准,压缩开支,确保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7.28万元,下降85.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减少7.28万元,下降85.8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公车使用次数和频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民生类。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给予政府缴费补贴,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加发基础养老金,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在发生用人单位确无能力支付、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专项业务类。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做好工伤保险调查取证工作;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业务培训工作;为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工作;做好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及金融社保卡发放工作;做好人社系统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三)人员、运转类。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专项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90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6.25万元,固定资产935.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4万元,无形资产58.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6.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