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ydx001/2023-00639
发布机构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8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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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字〔2019〕32号)规定,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推荐上报和发证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调配(转移)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监督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干部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就业创业成效明显。一是抓政策落实,提升就业规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外出务工就业岗位、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及创业就业惠民政策,年内共收集100多家8.3万个就业岗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61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3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5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3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6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8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3%,始终控制在了4.3%以内。农民工转移就业137036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00%,其中:已脱贫劳动力2498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91%,(省外951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73%);农村劳动力培训2833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4.29%;农村劳动力补贴性培训392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8.11%;全县外出务工收入近20亿元,占农村居民收入的40%左右,为50户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补贴;开发城镇公益岗、乡村公益岗安置1780人,创建帮扶车间22个。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工作,以助推乡村振兴带动就业。聚焦特色产业,用科技引领乡村振兴;聚焦提升务工技能,实行“定单式”培训输出;聚焦精准帮扶,推进大众创业就业培训。共完成技能培训151个班,78个工种69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7.95%;开展网络创业培训236人,电商运营培训468人,农产品直播带货人员317人。三是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促进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创业贷款扶持500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8.2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67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0.22%。

2.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日趋完善。优化分配结构,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按期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工资统计业务;办理退休业务100人;办理事业人员病故或死亡后丧葬抚恤费用业务16人(事业干部),退休死亡14人,在职死亡2人,共涉及丧葬补助费19200元、一次性抚恤金1076483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5人月金额4121元。办理事业工作人员调动后工资转移介绍信审定手续128人;办理测算审定新参加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88人,月增工资70.69万元,年度增工资331.3万元;办理审定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后新工资标准134人,月增工资1.1万元,年度增工资8.1万元;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完成在职人员从2021年10月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共办理完成调标5313人补发工资863.45万元,月增工资173.73万元;完成146名机关工人规范基础绩效奖标准工作,规范后月减基础绩效奖-79070元;办理审批各类机关工人、事业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6877人次,月增工资83.13万元,年度增工资845.37万元;补发调标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51.46万元;办理审批4名事业工作人员受刑事处罚的工资存档审批工作;完成从2022年7月起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工作,同时,根据劳险〔1990〕7号、〔90〕云财事字第33号、云人社发〔2010〕127号等文件规定,报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1、我县从2022年11月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需扣除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政发放低保标准后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差额(因工〔公〕死亡的不受限制);2、死亡职工配偶有固定收入的遗属子女原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22年11月起停止执行。按规定清理后,应停止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34人30134元,239人月应扣除29918.7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差额,32人月应扣除10893元民政发放低保后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差额,279名符合享受人员调标后月增16981元,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民政发放低保后涉及补发(26557.3元)及月增资(16981元)共增资4.35万元。按时完成转报司法局2022年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指标统计工作;按时完成月财政工资统发审核工作,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计审核财政统发各类人员应发工资82768人次67423.79万元,月均应发工资6897人次5618.65万元。其中:审核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应发工资61228人次62172.46万元,审核机关工人应发工资1711人次1684.95万元,审核其他各类非在编人员应发工资19829人次3566.38万元。

3.社会保障水平稳中有进。一是扩面提标稳步推进。按要求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建立参保扩面目标群体台账。2022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3283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36%;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315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2900人的101.09%;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4371人(含企业退休322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8779人(含机关事业退休2172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968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27%;参加失业保险1161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33%;工伤保险参保1962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91%;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二是待遇发放及时到位。2022年1-12月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227人11489.01万元,支付死亡丧葬抚恤费及个人账户清退85人410.05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2172人17689.9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171人12965.36万元,原渠道2172人4724.5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3人487.36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50656人7793.94万元。三是基金征缴高效推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1437.83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8432.14万元,工伤保险征缴收入318.5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入3324.17万元。四是助力企业平稳经济。大力宣传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德南路连锁店等16家单位办理缓缴政策,为288人缓缴养老保险178.9万元,为344人缓缴工伤保险5.2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一是高度重视,逢会必讲基金安全工作,加强社保工作人员的管理。二是加强监管,不断完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强化“一事双岗双审”。三是实时监管,对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情况和基金风险点进行分析,确保“基金完整率”达100%,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工作;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管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规定》;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要情报告及时率达100%。做实认证杜绝冒领。积极推广运用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和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人脸自助识别待遇人员资格确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认证3227人,机关事业单位已认证2172人,工伤保险已认证30人。完成社会保障卡制卡361271张,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

5.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服务工作持续推进。一是克期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永德县2021年度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共计5024人,其中:评定优秀735人,评定合格4269人,评定基本合格2人,评定不合格8人,评定不定等次10人(均为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80天人员。)。2021年度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共计147人,其中:评定优秀36人,评定合格111人,无基本合格、不合格及不定等次人员。二是严格按政策做好人员招聘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40人,实际招聘40人,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2人,实际引进12人;安置退役士官5人;安置免费师范生1人。三是启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首批共晋升13人。四是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常规工作。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核定工作,发放专技岗位卡356个;完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711人。开展2022年度专家工作站推荐申报,共向上级申报工作站1家,即:天卫农业有限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职称信息采集网上报送工作。五是按时申报完成2022年全县评比表彰奖励项目(永德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并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批准。严格按调配政策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共办理125名同志调配手续。六是高质量完成执业药师送考任务,精心组织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

6.劳动关系源头治理不断加强。一是做好用工指导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指导用工单位规范用工。二是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做好202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指导全县用工企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四是做好我县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工作。五是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六是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2022年全县共有用工单位557户,签订劳动合同6892人,新增用工备案86户380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选树永德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永德县勐底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永德县福鑫优选超市、永德老翔云商贸有限公司4户企业创建和谐企业;完成43户企业薪酬调查;动员10户企业参加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问卷调查;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4次;召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行政指导会1次;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1期;通过宣传发动有邮政乡镇代办点、申通快递等12户新就业形态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43人;完成了永德县德众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延期许可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的永德县和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选树了永德县德众劳动有限公司、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两户企业率先推行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全县共纳入8户企业作为监测对象。

7.劳动保障监察持续深入。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通过采取线上培训、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方式,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二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制定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办公室职责等制度,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在建工程“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落实机制。执行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立重大欠薪问题(隐患)通报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五是建立健全联合接访处置工作落实机制。六是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为群众解决拖欠工资等社会保障问题。2022年,进入企业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2次,悬挂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现场咨询800人次;检查在建(含停建)工程项目9个21家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1.75万人;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5份;联合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4人228万元,全县6个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全面落实,覆盖率100%;转交根治欠薪成员单位办理6件;共开展接访6次,接待举报投诉案件5件(其中电话投诉2件),涉及投诉民工6人(含电话投诉2人),投诉涉及农民工工资36万元(含电话投诉6万元);共接收来访、来电及上级转办投诉案件共接受日常投诉605件,已化解处理605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约4500万元,涉及劳动者5000人。

8.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其他各项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统筹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完善围绕发展抓理论学习、抓党建促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理论建设与业务发展双向融入。不断适应形势需要和人社工作实际,主动把人社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风险排查防控月”活动,紧盯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精准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防控。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班子凝聚力,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签订《永德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承诺书》51份,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一次,“走流程”过程中,收集到办事人员反映需求1个,现场回应解决1个。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高度关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权益维护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网络舆情,安排专人对出现相关信访及时进行处置。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统一战线、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河长制、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9.挂钩帮扶成效明显。县人社局定点挂钩帮扶班卡乡忙东村。一是人员充实到位,保证工作力量。2022年11月,我局下派驻村工作队员3人,自然村村主任3人,共有6名工作队员任自然村村主任,定点开展帮扶工作。3名驻村工作队员全脱产驻村开展不工作,3名自然村村主任每月进村5天到村开展帮扶工作。同时,局班子成员每月轮流进村开展帮扶,2022年局班子领导进村开展帮扶11人次。二是帮扶措施到位,帮扶成效明显。2022年,安排挂钩村工作经费35000元,确保了挂钩村办公正常运转。协调解决帮扶资金20000元用于烤烟种植,解决了烤烟种植工作经费困难,促进了产业发展。完成消费帮扶40000元,大力宣传本单位干部职工、宣传发动社会力量到挂钩村购买土特产品,主要购买了挂钩村土鸡、生态猪、山羊、花椒、蔬菜、野生食用菌等特产。同时,为解决挂钩村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安排公益性岗位7个,聘请工作人员7人帮助开展后勤、村务等工作,在充实人员力量的同时,帮助挂钩村培养后备力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宣传,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认识。开展技能培训,培训种植养殖、砌筑、混凝土等工种180人次。大力开展绿美建设,协调资金8000元在村委会砌筑花台15个30米,栽种鲜花45盆,绿树20株,花草30丛。在开展村委会建设的同时,忙东村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群众开展绿美庭院建设。目前,已有128户栽种绿树300多株,栽种花草430多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与信息网络管理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事调配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工作股、人事档案管理股。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永德县社会保险中心、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永德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永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永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当年没有变动情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编制51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52人,退休人员20人。

核定编制数与2021年相比,参公编制减少5人,事业编制增加1人。变动原因是根据《永德县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永德县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人员分流方案》精神,永德县社会保险中心编制减少4人,永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编制减少1人,永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编制增加1人。

实有在职人员与2021年相比,行政人员减少2人,参公人员增加1人,事业人员增加1人。变动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县内调入2人,县内调出1人,县外调出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合计40301140.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01140.75元,占总收入的98.2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18725.24元,增长10.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38725.24元,增长11.67%;其他收入减少320000元,下降31.3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数增加;二是2022年10月起城镇公益性岗位标准增加,导致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支出合计40594540.75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0184.21元,占总支出的26.50%,项目支出30024356.54元,占总支出的73.5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29455.17元,下降22.2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财政拨入2020年3-4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进行列支,同时2022年未能按时支付4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二是2021年列支2020年开展的6.13专项招聘补贴;三是2021年财政拨入以前年度经费进行列支。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8775.33元,下降9.96%;项目支出减少10460679.84元,下降25.8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0184.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76512.7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671.44元,占基本支出的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24356.54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60679.84元,减低25.8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财政拨入2020年3-4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进行列支,同时2022年未能按时支付4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二是2021年列支2020年开展的6.13专项招聘补贴;三是2021年财政拨入以前年度经费进行列支。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中央直达专项资金支出3417000元;2.就业服务工作经费支出50000元;3.2020年第二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支出14000元;4.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支出15966元;5.2021年度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及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支出100000元;6.2022年县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540000元;7. 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905700元;8. 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贴息专项资金支出1244500元;9.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支出53685元;10.中央财政惠普金融发展奖补专项资金支出107513.29元;11.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出55209.66元;12.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出162000元;13.2021年创业载体及“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经费支出5000元;14.2022年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资金支出110000元;15.2021年贷免扶补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支出55880元;16.2022年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支出26630元;17.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专项经费支出40000元;18.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3647207.3元;19.2022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4727700元;20.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支出46365.29元21.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700000元。年内各项目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94540.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8%。与上年相比减少11319455.17元,下降22.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人社系统法规政策宣传、工资业务培训、工伤调查取证及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经费未到位,二是年内未发生用人单位确无能力支付、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未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7291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9463528.66元,其中:2080101 行政运行支出6587464.54元,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4270.2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673.92元,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01120元,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支出。项目支出22209383.3元,其中: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支出901207.3元、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0544700元、2080711 就业见习补贴支出110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支出;2080713促进创业补贴支出96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07476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支出;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8189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81899.55元,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9889.55元,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支出;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10元,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781497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5%。主要用于项目支出7814973.24元,其中:2130506 社会发展支出700000元,主要用于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支出;213080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6851398.29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130899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63574.95元,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24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624756元,其中: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624756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元,支出决算为5027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4%。其中:本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27.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元,支出决算为5027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4%。其中:本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62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农民工工资县区交叉检查专项行动、社会保险基金追缴、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金融社保卡入村入户宣传活动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乡村振兴工作,下乡、接待次数增多,同时车辆老化,导致导致“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2781.19元,下降6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7214.47元,下降7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566.72元,下降46.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下降87.9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大力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多领冒领情况的追缴工作,公务用车使用量大,公车运行维护费高;二是2022年严格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开源节流,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27.75元,占41.0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50元,占58.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27.7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27.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日常监察巡查、社会保险稽核、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伤调查取证、社会保险扩面宣传、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调查以及挂钩村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5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9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乡镇人员完善“一卡通”业务和农民工工资县区交叉检查等日常业务工作中的接待、出差和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671.44元,减少1013705.69元,下降67.25%,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入以前年度经费进行列支(包括办公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银行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5668103.67元,其中,流动资产5041586.84元,固定资产92135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40000.00元,无形资产573000.4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360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682.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873.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7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77.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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