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检验情况 |
风险控制情况 |
核查处置情况 |
2023年12月2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永德县成月路口商店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12月20日)进行抽样检验。经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2024年1月16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分派我局对该批次香蕉的不合格情况进行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各1份,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并对永德县成月路口商店进行检查,已没有该批次食品剩余。我局责令当事人暂停购进、销售该批次食品、开展排查整改,并启动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产品召回等工作。 |
2024年1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结案。 |
2023年12月21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永德县元源水果超市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12月20日)进行抽样检验。经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2024年1月1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分派我局对该批次香蕉的不合格情况进行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各1份,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并对永德县元源水果超市进行检查,已没有该批次食品剩余。我局责令当事人暂停购进、销售该批次食品、开展排查整改,并启动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产品召回等工作。 |
2024年1月30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结案。 |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