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2401000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2.承担永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3.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4.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5.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咨询,依法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7.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8.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10.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11.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依法监督特殊药品;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管理规范;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许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和授权,依法查处计量及认证许可违法行为,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组织计量仲裁检定。13.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14.负责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15.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监管和考核评价;指导农村和城镇自办宴席的管理和申报工作。16.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挥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强化职能,抓好窗口服务;(2)抓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3)继续深入商事制度改革;(4)建立和完善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5)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题;(6)助推小微企业发展;(7)积极推进品牌战略;(8)抓好“贷免扶补”工作;(9)积极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2、强化市场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2)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3)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4)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5)密切部门配合,集中打击传销;(6)积极开展“打击商标侵权专项执法行动”;(7)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8)开展户外、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9)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10)开展“两个市场”创建工作。(11)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12)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药械质量安全。(13)全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民生计量工作。
3、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落脚点,强化消费领域监管
(1)建立覆盖全县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2)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力度。(3)开展“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活动。(4)夯实履职基础,市场监管系统形象展现新面貌。①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②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③做好餐饮业营业额统计工作;④做好脱贫攻坚动态数据核实对比工作;⑤抓好协会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319,600.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9,160.83元,占总收入的95.5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440.00元,占总收入的4.42%。与上年总收入对比增加收入1,791,360.25元,主要原因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支出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2,056,444.32元。其中:基本支出8,978,601.90元,占总支出的74.47%;项目支出3,077,842.42元,占总支出的25.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022,159.26元,主要原因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支出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80,621.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5,146.18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7,842.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3,548.3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70,432.70元,质量技术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8,325.22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80,275.91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380,493.59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15.00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8,000.00元,惠普金融发展支出10,000.00。完成罚没款收缴2,002,068.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3,548.37元,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无财力安排资金。(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9,160.83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58%。与上年对比拨款增加,主要原因公务车辆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增加。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0,94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3%。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公务交通补贴及政策性奖励绩效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80,94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889,204.7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35,797.41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57,110.50元,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56,603.76元,消费者保护权益支出56,205.24元,信息化建设支出58,915.71元,事业运行支出79,319.58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7,400.00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8,325.22元,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2,596.80元,其他就业补助经费支出315.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80,275.91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293,583.50元,其他食药品事务支出54,607.50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7,800.8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8,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0,000.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64,8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000元,支出决算为287,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财政资金困难,预算经费缩减,相比2016年预算经费337,000.00 元,2017年预算数缩减了72.7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3.95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95元,下降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00元,下降0.0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督查工作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800.00元,占67.34%;公务接待费支出94,000.00元,占32.6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8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3,8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消费维权,注册登记,商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查、商品质量计量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工作督查调研,市场监督管理,消费维权,注册登记,商标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查、商品质量计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980.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687.2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交通费用上年度反映8-12月费用,今年反映全年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2,209,849.65元,其中,流动资产2,310,756.04元,固定资产17,346,931.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52,162.3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1,345.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0,96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272,59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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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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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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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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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209849.65 |
2310756.04 |
17346931.28 |
13743777.91 |
987867.00 |
2615286.37 |
255216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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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 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单位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