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ydx002/2022-00588
发布机构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7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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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2.承担永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3.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4.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5.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咨询,依法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抽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及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依法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8.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0.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质量考核工作;监督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11.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依法监督特殊药品;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管理规范;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许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和授权,依法查处计量及认证许可违法行为,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13.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

  15.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监管和考核评价;指导农村和城镇自办宴席的管理和申报工作。

  16.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7.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质监局因机构改革在2016年1月新组建成立,2019年没有变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有新突破

  (1)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求突破。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部署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管理,压缩许可时限,按照“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合并审查、一窗发放”的办理流程,推广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

  (2)优化服务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发展求突破。2019年,全县共有内资企业216户,注册资金151593.61万元;私营企业1614户,注册资金438096.58万元,从业人员11079人;个体工商户14196户,注册资金122124.63万元,从业人员22192人;农民专业合作社517户,出资总额36383.09万元。一是压缩办理时间。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自2019年8月30日起,做好“一窗通”上线工作,做到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二是落实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截至目前,申请简易注销114户,成功注销86户。三是推行网上审批。自云南工商网上办事大厅上线运行以来,截至目前,我县共新增企业中有14户通过电子全程化审核,239户企业名称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成功,有509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子全程化申报成功。四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工作。2018年6月20日起,新登记设立和变更登记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由登记机关签发后,企业签领人通过手机移动端下载领取。截至目前,发放电子营业执照748户。五是开展动产抵押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件,贷款金额10015万元,注销7件。

  (3)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求突破。一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牵头制定《永德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主要工作任务。二是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三是多方式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年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县应报送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1678户,已报送1669户,占应报企业99.48%,全市排名第一;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8.84%和98.47%,年报率均高于上一年度水平。四是依程序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2019年吊销企业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户。五是规范处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全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452户、个体1785户、专业合作社383户。

  2.以严守安全底线为目标,在全面加强食药特设监管上有新提升

  (1)进一步提升食药安全监管水平。一是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责,认真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党委7项领导责任和政府9项行政责任,制定了《永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将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 22个调整充实为28个。县人民政府与10个乡镇人民政府、28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了《永德县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与村委会(社区)、站所签订《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中小学校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与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签订《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3·15”维权日、“5·25”护肤日、食品安全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五进”等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向群众发放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化妆品安全知识、食品药品安全等宣传资料75000份。

  三是重点防范,降低风险。强化保障。做好重大节日、会议和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共保障重大活动12次,确保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大食品药品抽检力度。完成国抽任务90批次(其中含风险监测2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完成省抽71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10月21日已将《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永市监检告字〔2019〕1号)送达被抽样单位,核查处置程序已启动。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240批次,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医疗器械抽样3批次、化妆品抽样1批次、药品抽样6批次。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0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4例。

  四是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针对全县236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风险隐患19项;开展茶叶市场专项整治,完成全县35户获证茶叶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做好茶叶加工小作坊登记指导,严把茶叶市场准入关,稳步推进茶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产品防伪能力,积极筹划高端茶“一饼一码”工作。开展注册执业药师自查行动,加强对“挂证”行为、药师不在岗服务的整改工作;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检查企业84家,严厉打击“保健”产品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先后印发了《永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永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预防野生菌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情况通报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手机微信端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10期;向10个乡镇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发放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材料40000份。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印制了《永德县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登记簿》《村(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工作职责》及《永德县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及监管工作,开展农村自办宴席帮厨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期40人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共要求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经营者自查155户次。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查出食品安全问题218个,完成整改218个。撤换食品原料供货商7个。检查校园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18户次,约谈2户。培训从业人员220名,发放培训材料220。学校明厨亮灶106户,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80%,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80%。

  (2)进一步提升特设安全监管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的规定,制定下发《2019年永德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各级责任,划分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到各监管所,探索建立适应县、乡二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长效模式,实现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与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两书”签订率达到100%。全年共检查使用单位111家,共出动执法车辆49次,监察人员98人次,发现隐患40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二是全力推进科学的监管模式。全面普查辖区特种设备底数,特种设备清理工作与日常检查工作相结合。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1家,共有特种设备519台。准确及时掌握本辖区特种设备底数,明晰监管责任,形成特种设备动态化、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格局。三是开展气瓶充装站年度监督监察。四是开展公用燃气管道安全监察。摸清公用燃气管道分布状况和基本情况,重点检查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单位资质、使用登记,积极向其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五是积极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县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排查淘汰工作。目前共排查燃煤锅炉使用单位5家,燃煤锅炉5台。六是开展养老机构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清除攻坚专项行动。永德县辖区3家养老机构均未发现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情况。七是通知辖区内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自查自纠,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报县市场监管局备案检查。

  3.以深化质量强县建设为抓手,在全面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上新进展

  (1)推进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县质强办的牵头抓总和带头示范作用,起草全县质量提升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二是各县级部门齐头并进开展了各行业的质量提升行动。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后对茶叶、车用汽(柴)油、学生服不同行业、门类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参与了1017号“牵手茶”过程控制,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

  (2)落实产品品牌创建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市级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永德实际,制定我县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公安、法院、农业、林业等8个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活动以咨询、讲解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共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13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进一步树立和提升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是加强品牌建设。我县有效注册商标803件,驰名商标1件,云南省著名商标8件,临沧市知名商标1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积极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永德“康姑娘”米系列品牌已完成注册;“永德芒果”地标产品保护已获批,正在修订标准和管理办法;“永德诃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已通过国家总局形式审查,等待评审。推进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工作,推荐云南戎氏永德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云南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通过现场核查验收,并被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云南省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对群众反映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处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投诉转办件1件。五是强化整治保护。积极开展商标专用权执法检查,加强对商场超市、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的清查,加强对假冒仿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3)抓好计量惠民深化质量利企行动。全面推进“计量惠民”工作,委托裕鑫衡器做计量检定项目,对全县需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组织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加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支持规模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确认达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培育与申报,发挥诚信计量示范作用。

  4.以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在全面提高执法监督效能上有新强化

  (1)紧抓监管重点,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开展市场公平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集中清理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方面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政策;对新制定涉企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二是开展网络监管工作。共监管网络营主体网站43个(其中:网络交易平台网站1个、非网络交易平台网站14个、网店16个、其他12个),已认领核查数43个,已发放电子标识25个。共在线检查网站、网店319次,办理网络交易监管案件4件。三是开展广告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检查辖区茶叶加工、销售经营户169户次,广告发布单位6户,检查各类广告144余条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台次。

  (2)展开事中事后监督。一是整合投诉举报平台监管。贯彻落实12315、12365、12331、12330、12358等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整合,统一到12315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受理投诉举报,一个平台分流交办,建立健全受理、分流、督办、反馈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处理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合法权益投诉举报案件的效率。二是推进协同监管。依托“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云南)”和“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协同监管平台— 云南)”,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牵头部门职责,制定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推进常态化,增强协同监管效能。三是突出依法监管。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在守住基本规则和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行业或领域的监管,坚决防范行业乱象和安全事故。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及时公布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产权纠纷案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19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85件(其中查办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件),案值4.47万元,收缴罚没款5.96万元。

  (3)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规范整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二是针对县扫黑办移交的线索开展调查处理,全年收到移交线索1起,查处1起。三是做好线索收集上报,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摸排案件中存在的黑恶线索,经过仔细排查,历年了的案件中无黑恶线索存在。根据基层所上报的案件中发现1起黑恶线索,已按照程序上报县扫黑办。四是根据中央督导组督导云南和临沧时提出的督导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5.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在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上有新成效

  (1)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2019年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55件,已受理43件,已调解成功40件,涉及金额36369.9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06元。共接受消费者现场或电话咨询48人次;共约谈超市负责人5人。

  (2)加强自身建设,为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一是管理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根据总局、省局时间节点安排,2019年为过渡期,通过努力,完成市局12315、12365、 12331、 12358、12330市场监管热线职能整合,实现“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确保工作顺畅、业务延续、平稳过渡。二是继续做好“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清理核对工作。据统计,全县共有消费者协会分会3个;“两站”118个;共有“12315维权服务站”29个。

  (3)做好“一部手机游云南”涉企业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共上报涉旅企业200户,其中:餐饮企业100户,非星酒店5户,超市2户。截至目前,我县已有3户非星酒店、1户餐饮企业的信息已上“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已开通并激活“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举报系统的企业有2户。

  6.以夯实市场监管执行力为基础,在全面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上有新气象

  (1)突出理论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理论素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的重要论述,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的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二是通过专业能力训练、岗位跟班轮训、业务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组织外出业务培训9次20人次、岗位练兵1次3人次

  (2)突出规范标准,促进党建工作水平提升。一是抓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41项要求,持续巩固提升2018年达标创建17个支部成果,2019年实现党支部达标15个,目前完成创建达标12个,其他的创建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全面加强“三会一课”的执行力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按照计划有序开展活动。三是全面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四是抓党组织按期换届及党员发展工作。2019年到期需要换届的党组织17个,当前完成13个,其他4个党组织的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中。在党员发展上,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提升发展质量,2019年完成党员发展4名,占计划发展党员的100%。五是抓党费收缴工作。从严落实“党费日”制度,推行微信群交纳党费补充办法,使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形成常态。六是“双为双增”工程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打造东方医院为2019年“双为双增”工程党建示范点。七是做好“万名党员进党校”的培训工作。非公党委组织党员学习培训3天100人。八是丰富载体强学、机动灵活送学。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特点,利用公众号、短视频、QQ群、微信群、学习强国和云岭先峰APP等方式,开展“网络送学"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随时学,随地学,打造“指尖上的课堂”。

  (3)突出细化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一是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一岗双责”,印发工作安排意见及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构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二是继续整治“四风”专项治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工作效率,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落实好首问首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不等不拖,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三是狠抓教育管理,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深入学习党规党章,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治教育电影《乡村检察官》《特别追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4)突出主题教育,使命担当意识落地见效。一是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持续推进,共发放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621本、永德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手册43册,非公党委集中组织学习2次90余人,党组集中学习2次5天,微信送学8次,支部组织学习42次340余人,做到了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做到思想政治受洗礼。通过个人自学《纲要》和《摘编》,参加专题主题党日,观看专题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三是做到干事创业敢担当。班子对照党章党规、各项专项整治检视问题34个,已整改完成15个,争取在11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挂钩村等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4篇,调研报告有问题提对策,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为民谋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行政单位,永德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是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万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1132.54万元对比减少了70.3万元,较上年减少6.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26万元,是由于2019年各种津补贴调整幅度不大及财政预拨经费增大,故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25.0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7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25万元,占总支出的91.99%;项目支出86.2万元,占总支出的8.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147.03万元对比减少了70.58万元,较上年减少6.5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缩减项目经费用款额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0.25万元。与上年1005.36万元对比减少了15.11万元,较上年减少1.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二是2019年4-6月份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019年残疾人保障金为预拨经费。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万元。与上年141.67万元对比减少了55.47万元,下降了64.35%,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缩减项目经费用款额度;2019年只有业务项目实施。具体项目开支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49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6.82万元、市场监管执法2.4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0.1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29万元、烟草协办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1%。与上年1110.41万元对比减少了60.79万元,较上年减少5.79%,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政资金流转困难,付款难度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5%。比上年同期872.81万元减少了0.09万元,较上年变动幅度不大。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796.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37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1万元;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4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4万元; 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2013850-事业运行,主要用工资福利支出;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0.1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2万元和资本性支出1.8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7%。比上年同期142.12万元减少了22.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就业补助支出等。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1.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的养老保险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54%。比上年同期55.55万元减少了7.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其中: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8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比上年同期32.9万元下降了22.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预算的20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92.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2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缺,县级预算金额大幅度减少,上级拨给的项目经费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的占比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2万元,下降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19.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内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车辆管理严格管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5万元,占85.52%;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占14.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提升市场执法监管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所发生的接待支出;用于于上级部门领导调研、检查、督查我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7万元,与上年79.52万元对比减少了2.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19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制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4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85万元、物业管理费0.67万元、差旅费4.06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2.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4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901.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4.7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35.16万元,净值1233.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6.0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09.94万元,净值86.7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2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减少19.93万元,净值减少53.44万元(报废固定资产19.9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较上年增加33.51万元);在建工程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原值不变,净值减少1.83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9.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1.46

324.71

1233.99

1233.99

0

0.00

0

0.00

256.03

109.93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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