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2401000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永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农场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稽查股、食品安全协调股、行政审批和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
3.1个下设机构:行政执法大队
4.10个派出机构:德党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康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勐统市场监督管理所、勐板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崇岗市场监督管理所、班卡市场监督管理所、亚练市场监督管理所、乌木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市场主体。围绕“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企业开办实现1个工作日;全面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开展股权出质工作,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为重点,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市场主体较去年增长7%任务。2021年企业年报率为99.12%,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实施质量强县战略,落实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永德县辖区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永德芒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永德芒果),已公告受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永德诃子)。
3.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全面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提供者保障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确保食品安全。二是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召开全县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暨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对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三是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安排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及重点品种的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安全。四是认真完成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
4.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一是强化药品监管。开展节假日期间药械市场监督检查,开展整治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疫苗配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开展交叉检查。二是强化化妆品监管。重点严查经营“三无”发用化妆品行为、发用化妆品标签标识、经营假劣化妆品行为以及自制发用化妆品违法行为等,规范发用化妆品经营管理。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等监督检查,开展避孕套、隐形眼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四是落实监督抽检任务。完成医疗器械抽样4批次和化妆品抽样4批次。
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管。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永德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伪劣口罩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塑料污染、水泥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7.强化综合执法和竞争执法。突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成品油、建材市场、保健品市场、农资市场、网络市场、广告、制性认证产品、儿童用品、商标侵权等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聚焦民生领域依法查处各类垄断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等各种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21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09件,案值8.8893万元,罚没款38.0541万元。
8.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开展新冠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坚持疫情防控“四条底线”“人物同防”要求,全面检查进口冷链食品“111”工作机制、“首站赋码”管理、“云智溯”平台运用、外卖配送行业人员教育管理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推进“净餐馆”专项行动情况,全面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9.持续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世界计量日等专题宣传咨询活动,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监管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力度,拓宽宣传载体,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增强公众消费维权意识。以放心消费为目标,着力健全消费维权体系。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10.积极推进“净餐馆”“管集市”工作落实。“净餐馆”云平台APP监管端任务总量为384户,完成达标任务总量384户,总完成率为100% 。“管集市”专项行动召开会议3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3379人次检查市场1095次,淘汰取缔集贸市场1个(永德县新农贸市场);办理食品摊贩证件121份,新建熟食“三防”设施23个;新建大棚市场1个,在建室内市场2个,新建大门2座、洗手设施5个、值班室1个,新增垃圾桶68个,改建公厕2个,拆除所有私搭乱建;制定完善12个管理制度上墙,完成摊贩明码标价工作220户。
11.党建引领,强化教育。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复核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主题主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积极加强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学党史引导机关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贯穿始终,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行政单位,永德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是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因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两张报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7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180.19万元对比减少了200.21万元,减少了16.96%,主要原因是2021政府性绩效工资为财政预拨经费,年末用存量资金消化了预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17万元,占总支出的85.85%;项目支出180.83万元,占总支出的14.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43.03万元对比增加了34.97万元,增加2.8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存量资金消化了以前年度及本年度的预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7.17万元。与上年1157.77万元对比减少了6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政府性绩效工资为财政预拨经费,年末用存量资金消化了预拨经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人均支出为18.2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83万元。与上年85.26万元对比增加了95.57万元,增加了112.0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存量资金消化了以前年度及本年度的预拨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3.53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食品快检车购置尾款、偿还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经费。市场秩序执法支出76.86万元,用于市场主体秩序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项目工作中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方面的开支。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9.43万元,用于支付抽检委托业务费及抽检中的差旅费。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9.53万元,用于药械交叉检查经费、农产品抽检支出、食品安全协管员支出、永德诃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费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0.48万元,用于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43.03万元对比增加了34.97万元,增加2.8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存量资金消化了以前年度及本年度的预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9%。其中:2013801行政运行789.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食品快检车购置尾款、偿还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经费;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76.86万元,用于市场主体秩序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项目工作中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方面的开支;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19.43万元,用于支付抽检委托业务费及抽检中的差旅费;2013850事业运行30.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9.53万元,用于药械交叉检查经费、农产品抽检支出、食品安全协管员支出、永德诃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9%。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7.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万元,用于贷免扶补工作中的调研、核查。
3.卫生健康(类)支出5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2.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48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前期调研、中期核查、后期检查及过程中的业务活动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2210201住房公积金61.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7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97.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支出1.4万元,由于上级工作调研、抽检、督查等公务活动次数增多,接待次数增多,支出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8万元,由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净餐馆、管集市”工作,公车出行次数增加,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6车辆的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车辆维修费支出增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等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8万元,占91.39%;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8.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净餐馆、管集市”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调研、抽检、督查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2万元,与上年80.73万元对比增加了0.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导致公务交通补贴比2020年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79万元、印刷费1.07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2.93万元、物业管理费1.75万元、差旅费3.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1.38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24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0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997.8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04.18万元,净值1393.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09.94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6.68万元,净值83.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6.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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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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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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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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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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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243.81 |
90.06 |
1997.81 |
1554.46 |
284.79 |
158.56 |
46 |
10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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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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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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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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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