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ydx001/2023-00586
发布机构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5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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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永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乡(镇)、农场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发展促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优化工作措施,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二是切实提升服务,全面完成企业年报任务。三是增强责任意识,有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充分认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严执法强监管,方法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清理行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网络监管工作、广告监管工作等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3.护公平惠民生,市场安全有效保障。一是深化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生产企业证后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认真按计划开展2022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二是深化落实药械化安全监管,落实监督抽检任务。三是深化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持续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落实,继续推动全省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燃气公用管道法定检验排查整治。四是深化落实消费环境建设。五是深化落实计量惠民工作。继续加强“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指导辖区涉粮企业加强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法定计量单位宣传,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六是深化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加强药店疫情防控监管。开展抗原检测试剂检查、督促药店发挥“哨点”作用,做好“一退两抗”药物的销售登记。开展病毒疫苗质量、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质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确保质量安全。落实网格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压实部门责任。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督促重点人群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并按时收集上报。七是深化落实“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一是落实“净餐馆”专项行动。二是落实“管集市”专项行动。完成临时市场搬迁,2号楼建设。八是深化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工作。一是做好餐饮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开展南汀河沿线及帮控大桥断面餐饮污水治理。

4.强质量塑品牌,发展动力得到增强。一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成品油零售市场、消防产品市场主体质量、液化石油气及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水泥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钢铁产品监督等专项整治。完成《永德县“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撰写工作。二是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永德芒果”商标续展已获批,《地理标志产品 永德芒果》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由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牵头编制完成并完成意见征求。制定下发《永德县“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完成云南戎氏永德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三是积极加强标准化工作。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指导辖区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和公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着力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和监督制度实施。四是强化认证监管工作。落实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强制性认证产品、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及产品、能效水效器具、机动车产品的一致性实施现场检查,提高相关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鼓励引导小微企业自愿运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法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5.正作风树形象,政治担当全面强化。一是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树牢廉政机关、效能机关意识,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深入学习研究、作出具体部署。细化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二是党的建设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继续学习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初心使命教育,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教育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四是市场监管队伍朝气蓬勃。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班子、带活队伍,着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培养,开展业务大练兵2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不定级别)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稽查股、食品安全协调股、行政审批和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10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分别是: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德党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康市场监督管理所、小勐统市场监督管理所、勐板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崇岗市场监督管理所、班卡市场监督管理所、亚练市场监督管理所、乌木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雪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行政单位,永德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是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因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两张报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8092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9321.3元,占总收入的9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1600元,占总收入的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81107.44元,增长17.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9507.44元,增长16.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1600元,2021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2年其他收入增加,2022年月固定绩效工资纳入预算收入以及2022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937671.95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5335.3元,占总支出的92.27%;项目支出922336.65元,占总支出的7.7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42334.93元,下降6.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604.19元,增长0.4%;项目支出减少885939.12元,下降48.9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支出合计及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末存量资金消化了以前年度及当年度的预拨经费,2022年没有预拨经费;二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15335.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604.19元,增长0.40%,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3064.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2270.72元,占基本支出的7.37%。人员经费人均172933.30元/人/年,公用经费人均13767.30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2336.6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85939.12元,下降48.99%,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末存量资金消化了以前年度及当年度的预拨经费,2022年没有预拨经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9600元,用于支付2022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市场秩序执法522010.65元,其中2022年烟草执法办案经费(其他收入)91600元,用于购买制式服装以及支付市场主体秩序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项目工作中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的开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1140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药械化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协管员支出,以及德党市场监管所办公设备购置及搬迁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140元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5446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6071.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3%。与上年相比减少933934.93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存量资金消化了以前年度及本年度的预拨经费,2022年没有预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622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7%。比上年同期减少1336882.36元,同比下降13.38%。其中:2013801行政运行7492484.2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430410.65元,用于购买制式服装以及支付市场主体秩序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项目工作中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的开支;2013850事业运行392587.8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114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药械化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协管员支出,以及德党市场监管所办公设备购置及搬迁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011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6%。比上年同期增加138821.16元,同比增长8.56%。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84164.4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559.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140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中的调研、核查等工作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209247.2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病故后的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030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比上年同期增加44958.27元,同比增长8.24%。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61161.7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14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45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比上年同期增加40646元,同比增长846.79%。其中: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3846元,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16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前期调研、中期核查、后期检查及过程中的业务活动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793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比上年同期增加178522元,同比增长29.01%。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79399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本单位除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之外,其余支出为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元,支出决算为133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8%。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115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元,支出决算为133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1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上级工作调研、抽检、督查等公务活动次数较多,接待次数较多,导致接待费支出数比预算数大。二是由于2022年度市场监督管理下乡执法办案等次数增多,公车出行次增多,且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6车辆的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车辆维修费支出需求较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比预算数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160.47元,下降17.91%。其中: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650.47元,下降18.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0元,下降10.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等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三品一械、特种设备、商标、质量监督、标准化建设、食品药品抽检等项目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县工作调研考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局2022年各项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2270.72元,减少2880.9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根据省、市、县关于压缩2022年公用经费用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要求,按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27433.1元、印刷费10000元、水费2468.4元、邮电费30000元、物业管理费5000元、差旅费66156.5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4998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劳务费5000元、工会经费47034.72元、福利费10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97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225943.24元,其中,流动资产659198元,固定资产12291433.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60000元,无形资产815311.8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3557.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44849.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73.22平方米,账面原值1724716.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为无偿划拨,无收益;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04.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104.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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