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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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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x001/2025-00197
发布机构
永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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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20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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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其他水利规划。

二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三是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是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是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是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河流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是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是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是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是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办理界河有关事务。

十三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必要时,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永德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2)与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股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资产财务股、水资源股(政策法规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运行管理股(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股(行政审批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行政执法股。内设5个股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永德县河长制办公室、永德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永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永德县水利水电管理站、永德县马鞍桥水库管理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永德县水库工程管理局、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再提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项目建设提速增效。马鞍桥水库完成可研重批及初设批复并实现全面开工建设,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实现414米全段贯通,累计完成投资1.82亿元,投资完成率23.24%,1.7亿元国债资金全面支付完成;考腊水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169.8米)及忙角笼楂输水隧洞(419.89米)全线贯通,累计完成投资5800万元,投资完成率41.14%,0.58亿元国债资金全面支付完成;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由两端同时向内掘进实施,累计完成开挖支护1562米,占洞身(3830米)41%,累计完成投资2963万元,投资完成率18.7%;忙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渗墙、溢洪道加固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项目扫尾,累计完成投资3993万元,投资完成率82.04%,计划2025年3月底完成建设,5月底实现竣工验收;虎跳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输水涵管、冲砂底孔疏通、闸门启闭机更换,坝前清淤,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50万元,计划2025年6月前水库通过下闸蓄水验收并正常供水发挥效益;2024年4月新开工建设的青树河清洁小流域项目完成治理面积16.84平方公里,主体工程已完工,7月新开工建设的忙肺自然能提水项目全速推进,已完工提水供水;德党河水库、勐哨坝水库蓄水供水,水库民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全力推进剩余工程措施,力争2025年竣工验收。二是重点工程加速布局。积极参与市重大项目办推进南汀河灌区、南汀河大型水库、大勐统河灌区(忙东水库)前期工作,其中:南汀河灌区、南汀河大型水库可研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大勐统河灌区(忙东水库)可研审批前置要件已全部获批,预计2025年一季度可研获批并开工建设;大雪山水库库盆防渗工程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勘察设计工作深入开展;稳步推进忙捞河勐底段、永康镇小麻栗河2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秧琅河、勐底河、永康河、德党河、南桥河、南捧河、打龙河等7条河道治理工程已纳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永康河、勐底大河2条河道完成初设编报并取得审查意见,其余5条河道正在推进初设编报工作;新建小勐统中型灌区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正在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工作,赛米河中型灌区、茂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成竞争立项评审,并上报水利部纳入项目储备分期分批实施;忙海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德党河水生态治理修复、永康河永康坝段河道综合整治等3件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可研报告及投融资方案编制,水厂国资收购工作有序推进;浑水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获批,计划2025年3月份开工建设。

2.水利行业监管进一步深化,水环境秩序更加规范。

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抓实工程措施。组织实施了全市投资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完成管网布设221.82公里,12坐标准化净水厂已建成通水试运营,成为我县农村地区首批建成的标准化净水厂;组织实施了小勐统镇集镇人饮改造提升工程,解决了多年来雨季水质浑浊这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零星、小散、位置偏远的村组,争取沪滇帮扶项目支持,投资700万元实施了勐板乡忙肺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当地灌溉条件及提升饮水供水保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抓好城乡供水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建立完善了农村供水保障县、乡(镇)、村委会(社区)、自然村(村民小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落实各级网格排查整改责任,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核实、早处置。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年内累计补助8个乡镇18个行政村42个自然村各类管材40.20公里,解决了3635户15060人季节性缺水问题,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夯实,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90.96%,居全市第三。

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全县河湖水质全面提升,1个国控、2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2024年累计完成巡河(湖)8362次,累计开展“河长清河”行动744人次,出动整治车辆及机械71台次,清理河湖库渠98条,清除垃圾124.86吨;巡查发现“四乱”问题15个,完成整改销号15个,完成率100%;有序开展2024年水利部推送遥感图斑复核工作,下发我县2024年疑似图斑112个,核查举证销号98个,认定为问题整改1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51条河、库、渠“一河(湖)一策”修编及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永康河永康镇段、乌木龙小河、青树河水库3个绿美河湖建设项目通过达标达效验收认定。连续2年在全市河(湖)长制责任考核中为优秀等次,其中:2022年排名第一、2023年排名第三。

河道采砂规范化有序有力推进。一是结合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临沧市河道采砂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河道采砂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29个点位(其中:市级重点整治3个,县级自查整治26个)均按照整改8条标准全面完成整改达标并验收销号,顺利通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现场检查。二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2024年以来,共组织联合执法30次,查办非法采砂案件12件(其中经公安机关侦办后合案2件),其中涉嫌刑事责任2件,已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实施行政处罚案件8件,结案5件,申请分期缴纳罚款3件,已收缴罚款29.78万元。三是积极对接市属国有企业,推动“运营模式统一化、生产加工园区化、砂石供应产业化、监督管理规范化”的“四化”建设工作,完成河道采砂经营权招标工作,中标单位为临沧市城镇化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元/吨。目前正在配合中标单位开展园区选址工作。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一是主动提高水土保持审查审批效能,年内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13.42万元。二是强化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年内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现场检查20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接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16件,自主验收报备现场核查工作5次。三是开展疑似扰动图斑核查。完成了2024年水利部下发永德县45个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认定、问题整改及查处工作。完成云南省2024年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省级遥感监管4个疑似违法图斑核查、认定工作,核查进度为10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水土保持工作连续2年在全市考核中为优秀等次,其中:2022年排名第一,2023年排名第二。

水资源刚性约束有效落实。一是严控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等,实现用水总量的控制目标。严格行政许可事项,年内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10件。二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费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年内共征收水资源费256.82万元。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县级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优良率100%,纳入省级监测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平均水质优良率100%。四是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县使用公共管网供水的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和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的取用水户全部下达用水计划。五是不断深化水权改革,10月获得首单水权交易鉴证书,11月临沧市首笔“取水贷”成功落地永德。在2023年度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排名第一。

水利安全生产平稳有序。一是主动作为打好水旱灾害防御战。聚焦水务部门防御重点领域,对防汛减灾各个工作环节不断补短强弱,牢牢守住防汛减灾工作“四不”底线,组建领导负责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抗旱水源调度方案。加强水利工程度汛抗旱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预警平台,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全县建成中小型蓄水工程20座,洪峰调节能力大幅提高。城乡居民用水、农灌用水及工业用水有序调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防汛抗旱平稳安全。二是纵深推进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严格实行水利建设“四制”,落实建设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四不两直”开展水利安全执法检查,按程序规范要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督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压实。年内全县水利工程未发生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59804.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59804.5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7229739.60元对比减少169935.10元,下降0.99%,主要原因分析是永德县水务系统人员变动,2024年在职事业单位人员退休4人、新参加工作1人、机关工人退休1人、公务员调出1人、事业单位调出3人、公务员死亡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59804.50元,其中:本年收入17059804.5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59804.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7229739.60元对比减少169935.1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永德县水务系统人员变动,2024年在职事业单位人员退休4人、新参加工作1人、机关工人退休1人、公务员调出1人、事业单位调出3人、公务员死亡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59804.5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59804.50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9770.50元,与上年16594705.60元对比减少874935.10元,下降5.27%,主要原因分析是永德县水务系统人员变动,2024年在职事业单位人员退休4人、新参加工作1人、机关工人退休1人、公务员调出1人、事业单位调出3人、公务员死亡1人;项目支出1340034.00元,与上年635034.00元对比增加705000.00元,增长111.0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河长办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元、2025年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经费减少200000.00元、抗旱补助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增加750000.00元、永德县防汛工作补助经费增加10000.00元、永德县水务局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增加110000.00元、永德县水务局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元、德党河水库在2024年度运行与维护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水库运行管理开展项目,故2025年水库运行管理项目资金增加5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11478.60元,其中:人员经费695478.60元、公用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7847.00元,其中人员经费154347.00元、公用经费3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4056.5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44376.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0163.3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386.7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400.7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30301行政运行支出2967514.54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909773.10元、公用经费257707.44元,项目支出80003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1909773.10元。用于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运转类公用经费支出257707.44元。用于2023年度烤烟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补资金办公费、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维修(护)费等项目支出800034.00元。

9.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经费办公费10000.00元、永德县水务局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委托业务费支出120000.00元。

10.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德党河水库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11.2130309水行政执法监督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19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编外人员生活补助支出70000.00元。

12.2130310水土保持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13.2130314防汛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差旅费支出。

14.2130315抗旱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工作办公费支出。

15.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差旅费支出。

16.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9342538.60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9019523.48元、公用经费303015.12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9019523.48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水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工会经费、手续费等运转类公用经费支出303015.12元,用于永德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00元,德党河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办公费支出10000.00元。

1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13042.4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合计97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7000.00元、较上年76576.54元增加20423.46元,增长2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33000.00元,较上年27800.00元增加5200.00元,增长18.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2次,共计接待766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5年度公务接待预算数永德县水务局为30000.00元较上年22800.00元增加7200.00元、永德县德党河水库工程管理局为2000.00元较上年2000.00元增加0.00元、永德县水库工程管理局1000.00元较上年3000.00元减少2000.00元,由于上级管理部门到永德进行水利业务指导工作增加,故永德县水务系统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5200.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000.00元,较上年48776.54元增加15223.46元,增长31.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00.00元,较上年48776.54元增加15223.46元,增长31.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燃油采购预算支出较上年48776.54元增加15223.46元。

(二)上级资金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三)自有资金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四)非财政拨款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抗旱补助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永德县水务局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强系统预防保护,依法严格生产建设监督管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治理,全面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强化提升履职管理效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推动全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3.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永德县水务系统办公楼进行修缮安装等建设,达到有效保护国有资产、保障干部职工人身安全、为干部职工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目的。

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完成53户(市级19户、县级34户)取用水户日常监管和水资源费收缴;完成水资源行政执法及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购买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到2025年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在1.1708亿立方米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6.00%,万元工业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8.00%,水利用系数0.508。

5.2025年河长办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河湖管理范围线变更调整技术服务,更新调整河(湖)长制公示牌,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好防洪排涝的天然屏障、水资源的主要载体、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感。

6.永德县水务局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1套,建立机制4项,完成验收资料1套。

7.永德县防汛工作补助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目标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实际下达资金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8.2025年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管理秩序,充分发挥全县砂石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支付并完成工作经费4项;支付编外人员生活补助、永德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经费、2021年永德县动波罗河三维地形图航飞测绘项目费用、支付整治公务用车燃油费;支付并完成中介机构费;支付并完成司法鉴定费;支付并完成设备购置费。

9.2023年度烤烟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补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2个水库工作经费进行分配,助力水库工作开展,分配纸厂水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经费25000元,永德县康家坝水库至亚练连通工程前期工作经费25034元。

10.永德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4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忙海水库52公里西干渠养护、10名管护人员服务费。

11.德党河水库生态环境治理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德党河水库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水库生态环境定期检查治理,保障德党河水库项目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水库生态环境安全。

12.德党河水库运行安全管理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德党河水库运行安全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水库运行安全进行检查,保障德党河水库项目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水库工程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德县水务局(汇总)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2707.44元,与上年440202.96元对比减少47495.52元,下降10.7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比2023年末在职职工人数减少,2024年在职事业单位人员退休2人、机关工人退休1人、公务员调出1人、事业单位调出3人、公务员死亡1人。故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德县水务局(汇总)资产总额2014579566.30元,其中,流动资产138913014.00元,固定资产1085254.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42802929.03元,水利公共基础设施31409166.19元,无形资产369202.0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1721280176.9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3299389.3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4157703.56元,固定资产减少84151.35元、在建工程增加219433931.23元,水利公共基础设施减少2000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8094.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2025年我部门无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6表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2025年我部门无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8表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2025年我部门无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1表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2025年我部门无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09-2表2025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2025年我部门无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0表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2025年我部门无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公开附表中“预算11表2025年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33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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