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德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永德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6-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6部门收入总表
6-7部门支出总表
6-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永德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地产、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县域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县级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县统计上岗、职称、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2、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永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统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内设3个机构(不定级别):办公室、业务股、数据处理中心,下属2个事业单位(不定级别):普查中心和县域经济监测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要求,坚持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目标管理,全面提升统计水平,实现统计服务优质高效,促进统计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1、抓好目标运行监测,确保目标工作全面完成。继续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目标统计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继续加强“四上”企业的清理工作,对达标单位做到应统尽统。三是继续加强投资统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明年目标任务。四是继续加强与市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确保明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目标任务。
2、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积极开发和运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信息服务和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向县委县政府、部门、乡镇以及社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3、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努力做到依法统计。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要坚持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特别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环境,促使统计调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及时、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制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强化和规范乡镇、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继续在全县统计系统内贯彻和落实《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永政办发电[2017]15号),加强乡镇和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5、继续搞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及资料开发运用等扫尾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工作。即:一是搞好普查机构的组建,落实办公地点,落实工作人员,编制普查经费预算;二是积极组织或派员参加省市普查业务培训;三是扎实做好小区图的绘制和基本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领导,确保我县同全国全省市一同准时准点地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6、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人员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人员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1.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1.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1.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1.83万元(本级财力231.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1.8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方面和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7.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1.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9.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9%,(基本工资61.25万元、津贴补贴67.37万元、奖金3.44万元、绩效工资15.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0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29万元、生育保险缴费0.87、失业保险缴费0.75万元、住房公积金17.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8万元,占基本支出7.58%,主要用于局机关的日常办公费2.2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4万元,占基本支出2.13%,主要用于统计局退休干部的退休费。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2018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我部门2018年无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31.83万元比2017年减少2.81万元,减幅1.20%,主要原因是按照县政府要求,由于县级财力困难,压缩县级部门公用经费,严格经费开支标准,故公用经费较2017年调减;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17年减少10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是结合财政财力,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配合财政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八、“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1万元,减幅63.64%,,主要原因是按照县政府要求,由于县级财力困难,压缩县级部门公用经费,严格经费开支标准,故“三公”经费较2017年调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永德县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减少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永德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减少1.6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永德县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的燃油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洗车费维修费、其他费用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永德县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17.58万元,占基本支出7.58%,其中:办公费2.2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比2017年减少0.86万元,减幅4.66%,主要原因是按照县政府要求,由于县级财力困难,压缩县级部门公用经费,严格经费开支标准,故公用经费较2017年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永德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永德县统计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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