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临人社发〔2016〕200号)以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查龙彝大药房一分店提交材料及现场评审,后提交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龙彝大药房一分店符合临沧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决定将其纳入临沧市基本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现公告如下:
序号 |
药店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经营面积 |
药品种类 |
员工 |
1 |
龙彝大药房一分店 |
临沧市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 |
普新兰 |
5215997 |
106.5平方米 |
1502 |
3 |
公告期: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2日。
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内容有异议以及对龙彝大药房一分店在运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请向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83—5215997。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