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医疗机构已申请撤销备案。
名称 |
地址 |
医疗机构备案凭证 |
法定代表人 |
撤销日期 |
永德县隆扬医疗健康有限责任公司永康圣安堂诊所 |
永德县永康镇永康村委会永康富民小区3栋2号 |
MACRK3KK153092317D2192 |
郑乾 |
2024.12.10 |
该医疗机构自撤销备案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