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1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2 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5.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范村镇建设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7.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9.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0.负责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相关战略并负责实施;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并做好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风景名胜区的评定、规划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做好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地下管廊综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修编和实施;负责全县各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
11.承担人民防空工作职责。
12.承办永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永德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其中,永德县城乡规划局为副科级,其余机构均为不定级别,是综合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包括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与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房地产开发、住房改革、住房保障、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宣传教育、人防工程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教育、法制、宣传等)的政府职能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总投资7174万元的乡镇“一水两污”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其中:供水、污水项目已与滇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垃圾、公厕项目已与临沧博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征地、地勘、施工图深化设计等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并竣工投入使用。
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18年至2019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8298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11134户,非4类重点对象7164户。4类重点对象11134户中2659户为2018年度任务,剩余8475户属于2019年任务提前在2018年实施。截至目前,共整合到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743.58万元,其中:到位中央及省级农危改专项资金16776.01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867.57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100万元。
3.城乡规划工作
一是抓好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县城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已委托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多规合一”的方式开展。二是抓好县域乡村及乡镇规划工作。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聘请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多规合一”的方式正在进行总规修编工作,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纳入总规修编工作同步编制,计划与总规修编工作同步完成。三是做好建设项目规划服务工作。四是抓好 “一书三证”核发工作。
4.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永顺路向南延长线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预计2019年完成路面铺筑。
5.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2015年920套保障房工程建设扫尾工程即将完工,确保年底实现分配入住。截至目前,已累计已完成分配入住8269户。2012年建设的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资产盘活方案已报市人民政府。2018年租赁补贴计划发放852户,正在开展乡镇摸底落实。
6.人民防空工作情况
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重点,强化人防工作宣传,使人防知识走进普通百姓家。切实开展好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2018年共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8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61685.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61685.9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61685.91元,其中:本年收入9261685.91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61685.91元(本级财力9261685.9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61685.91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261685.91元,其中,基本支出9161685.91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7354421.4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5463049.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6000.00元(含公务交通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95372.08元。
2120399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07385.6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2455.5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68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7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财政配入部分)。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75473.3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财政配入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17317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708.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192606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069.6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80251.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251.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7绩效工资1639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2455.52元(其中:基本支出792455.52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68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688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00590.8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90.80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75473.31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73.31元,项目支出0元)。
30201办公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30204手续费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5水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6电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7邮电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1差旅费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30213维修(护)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5会议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6培训费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26劳务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2退休费107385.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85.60元,项目支出0元)。
30305生活补助1495372.08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372.08元,项目支出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二)与上级政府配套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无与上级政府资金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6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000.00元,与2018年(0元)相比增加10000.00元,增加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相应费用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6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00.00元,与2018年(36000.00元)相比增加30000.00元,增加比例为83.33%。主要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期间全县开展“大走访”“大下访”等工作,公务用车次数增多,相应费用有所增加。
(二)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9161685.91元,与2018年预算数( 7164110.17元)相比增加1997575.74元,增加比例为27.88%,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30334.46元,主要是政策性增加工资收入。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00.00元,主要是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办公经费相应有所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364241.28元,主要是2019年政策性增加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政府购买人员增加4人,相应补助金额有所增加。
(三)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00000.00元,与2018年预算数(0元)相比增加100000.00元,增加比例为100%,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调整预算定额标准,新增县城及乡镇规划编制项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000.00元(含公务交通补贴210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32%,人均支出792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与2018年对比增加3000.00元,增加比例为0.76%,主要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办公经费相应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绿色永德、湖滨城市、恒春古郡、大美胜地”的品牌定位,积极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全县公租房的政策制定、分配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前全县农危改已开工6999户,竣工6328户,入住6022户。切实开展好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强化人防工作宣传,使人防知识走进普通百姓家。
2019年2月19日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