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000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城乡建设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城市建设的责任、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政府职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生类。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完成总处理水量196.5923万吨,日处理水量0.5386万吨,完成负荷率89.77%;完成COD进水浓度191mg/L,出水浓度20.9g/L,完成氨氮进水浓度21.5mg/L,出水浓度1.29g/L;COD消减量:任务329.46吨,实际完成346.05吨,完成105%;氨氮消减量:任务37.74吨,实际完成40.46吨,完成107%。
2、专项业务类。对县城规划区内防空警报器进行升级改造后,使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以上。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对人防知识的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对人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人防专项演练,提升人民群众防灾减灾能力。开展防空器材维护,确保防空器材能随时投入使用;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5%以上;有效改善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5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5.8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1万元,占总收入的0.34%。与上年(2020年决算总收入9,673.48万元)对比,减少6,717.49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5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06万元,占总支出的4.36%;项目支出16,786.31万元,占总支出的95.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20年决算总支出30,188.66万元)对比,减少12,637.29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业务类等重大项目及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费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5.06万元。与上年(2020年700.57万元)对比,增加64.49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入,相应人员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86.31万元。与上年(2020年29,488.09万元)对比,减少12,701.78万元,下降43.07%。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业务类等重大项目及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费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污染防治水体支出416.77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448.22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26.0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86.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59.81万元; 棚户区改造支出1,019.17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7.8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751.8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280.7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生态环境治理支出3,5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3.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6%。与上年(2020年4,016.76万元)对比,增加10,016.51万元,增长249.37%。其中基本支出764.96万元,与上年(2020年627.92万元)对比,增加137.04万元;项目支出13,268.31万元,与上年(2020年3,388.84万元)对比,增加9,879.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有人员调入,相应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上升;二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较上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大,占本年总支出的79.04%,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16.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支出45.50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支出27.5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1.04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41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水体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6,35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38.3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目支出440.22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426.0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支出2,286.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支出1,559.81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7,17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3%。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019.17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支出87.8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2,751.8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3,280.71万元;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35.5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85%。与上年(2020年21,934.00万元)对比,减少18,434.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城乡社区(类)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3,50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3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3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接待,故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维修、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严格部门基本支出管理,精减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万元,下降33.3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33.33%;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维修、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严格部门基本支出管理,精减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93万元,与上年(2020年35.99万元)对比,增加122.94万元,增长341.59%。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增人员及本年工作任务繁重、项目增多,机关运行经费开销相应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4,824.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495.51万元,固定资产328.3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20年64,447.5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23.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592.8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0.3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0.96万元,净值为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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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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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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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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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824.31 |
44,495.51 |
328.30 |
164.05 |
45.07 |
119.18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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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