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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永德、法治永德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永德县法学会。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突出抓好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始终做到“五个坚持”,努力实现“五个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提升政治建设质量。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质量。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提升平安永德建设质量。四是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全面提升保驾护航质量。五是坚持忠诚纯洁可靠根本要求,全面提升政法队伍建设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中国共产党永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内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治督导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办公室和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主要原因分析为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等减少;二是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47万元,占总支出的75.53%;项目支出82.45万元,占总支出的24.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和综合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和综合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支出64.28万元;二是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和综合维稳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8%。基本支出268.8万元: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201.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80.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97万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67.28万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4.2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支出;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工作中办公费和印刷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专项斗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离退休人员支出6.8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3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2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6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36.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同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8万元,下降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万元,下降42.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同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5万元,占63.68%;公务接待费支出3.85万元,占36.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法委日常运转及综治维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委202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永德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02.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21万元,固定资产74.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2.25 | 28.21 | 74.04 | 37.43 | 36.6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因此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两个公开表内容为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