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上午9点30分,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参加宣誓的同志精神饱满,右手举拳,心承宪法之重、勇扛使命担当,字字铿锵宣读了宪法誓词。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同时...
日期:2023-12-05浏览: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