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省、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的指导下,研究拟定永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安置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县内国家重点工程、大中小型水利水库及水电站建设的移民搬迁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监督、检查、落实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规划和设计执行情况。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的初验工作。
(三)配合做好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配合做好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水库库区以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落实淹没区的实物及其人口,提出移民搬迁安置的建议方案,配合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规划报告。
(五)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按照移民安置资金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核拨、使用和管理移民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移民资金进行审计。负责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计划统计。
(六)负责配合协调省、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设计单位、业主、综合监理与地方政府的工作关系。配合当地县委、县政府做好移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区、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七)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初验工作。
(八)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编制上报、组织实施和自验工作。、
(九)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永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原为移民局),现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局综合股、规划安置股(后期扶持股)2个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