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5201000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其前身为永德县交通监理站,1988年9月正式划归县公安局编制,改称为交通监理站,对外称为交警中队。1990年正式改为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地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办交通肇事案件;打击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控风险、降事故”的总目标;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狠抓队伍教育管理不放松,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
1.层层压实责任,紧盯五点三线。为认真抓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2017年,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两会安保、清明节小长假、学校开学季、甘蔗开榨季、国庆中秋安保、党的十九大安保等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以摩托车、客运车、微型面包车、大中型货车等为重点管控车辆,以振清线、施孟线为重点管控路段,大队领导带队扎根一线参与整治行动,将警力下沉盯紧全县“五点三线”(五点即丙中坝交警执法站、永甸交警执法站、荷泥塘交警执法站、四方田治超点、永甸治超点,三线即振清线永德段,荷泥塘隧道至永康、振清线交岔路口两个方向的长下坡路段),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初见雏形。
2.强化源头监管,抓牢三个环节。一是加大对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的源头监管,大队每月对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危爆物品运输公司、农村客运站等客货运企业进行走访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上级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重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抄送安监、交通、运政等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形成管理工作的合力,力争交通违法及时“清零”。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年内大队积极组织全县客货运驾驶员、重点企事业党委驾驶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县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学习,三是积极会同公路养护等部门,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五小工程工作排查全县交岔路口安全隐患点140余处。春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中累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4处,上报政府整改落实5处。党的十九大安保期间共清理辖区重点道路、路段15条,查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36个。对排查的隐患,大队坚持做到“一患一档”,全部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交通、公路、安监等职能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提请政府敦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到位,以此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硬件建设,优化辖区交通安全环境。在今年完成了羊勐线永康至德党段隐患治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达560万元,整治后该段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3.强化路面防控,布局三大战区。大队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辖区广、人流、车流量大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三大警务站区”的总体部署,合理安排勤务,结合本年度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安排的“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四项战役”“西南片区严管统一行动”“八月份严管统一行动”“九月份严管统一行动”、全省、全市区域整治行动、的各项整治工作,组织交警、刑侦、治安、国宝、经侦、派出所等警力,依托大队三个交警执法站全面开展路面联合查缉工作,强力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大战区警种联动模式启动以来,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727起,行政拘留1人,扣留机动车189辆,共查获网上追逃人员2名,缉查违法犯罪前科人员339人、抓获吸毒人员22人,查获非法走私烟草1起;警务终端核查应用:共检查车辆12160辆次,核查车辆957辆次,核查登记重点车辆794辆次,核查人员34014人次,劝返外籍边民222人次。
4.强化宣传教育,唤醒安全意识。为着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适用性、针对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一是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支持下,大队在荷泥塘隧道口两端和羊勐线小竹箐段增设了3个LED交通安全显示频,24小时不间断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二是按照段常务副县长在全县交通安全专题会议上的要求,积极制作了一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三条交通安全提示短信、秋季交通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通过县电视台、手机等平台向广大群众推送。三是积极通过新浪微博新媒体官方平台发布路况信息,提示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年内,大队共开展安全宣教活动84场次,发放给类宣传品50000件,深入重点运输企业上安全教育课12场次,通过微博对外发放路况信息、交通安全提示44条,累计浏览量达239529人次。
5.调研摸底,明确整治重点。为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队认真分析排摸出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重点路段、重点问题,确定整治思路。以德党、永康两个人流车流量较大,交通环境相对复杂的乡镇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夜间飙车扰民、酒驾毒驾、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整治对象。以上下班早高峰,街天集市,民俗节日为重点监管时段。及时调整勤务制度,在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统一调配下,配合城管、工商等部门人力资源,对主干道、学校、客运站场周围和重要路口,落实警力包干路段,从早8时至晚20时车流高峰时段,不间断加强路面管控的力度,严格落实重点路段路口、上下班、中小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站岗执勤工作制度,把交通拥堵点段秩序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民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6.专项治理,净化通行环境。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乱停乱放专项行动,全力规范停车秩序。按照“严密巡逻管控、严格违法处罚、规范文明管理”的工作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建立无缝管控模式,震慑违法停车者的侥幸心理,及时处置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城区道路秩序安全畅通。二是开展三轮摩托车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三轮摩托车、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净化交通环境。三是开展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大队科学调整勤务部署,采取错时巡查、分段巡查,加强重点道路的管控,依法从严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通过集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使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警秩序明显好转,城区主干道、主要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区交通环境的满意度有所提升。
7.完善设施,强化安全管理。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工作,重点是对城区十字路口3组交通信号灯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的排查,对发生交通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县城一中的红绿灯组进行了改造升级。对公租房路口、城关完小新校址路口增设红绿灯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并上报政府申请尽快落实。 二是在全县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对城区当前设置不合理的路网建设进行了改造,对白塔路长下坡路段进行了修复改造,国土局门口至新农贸市场的重要交通干道贯通后打通了永福路白塔路等断头路,进一步减轻了新老城区连接点的交通压力。上报政府引进泊车公司对城区公共停车位实行规范管理,原老城区“一位难求”的现象得到了大幅缓解。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拟增设城区违停抓拍系统,进一步加大对违章停车的查处力度(预计明年内将启动项目建设)。
8.体制创新。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材料,切实将广大民警思想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各部门负责人为深化公安改革、落实放管服相关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全队上下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层层有部署的工作平台。
9.机制创新。一是在永德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车管窗口进一步增加了违法处理窗口,完全实现“一窗式”全程服务,接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永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双重管理,制度上墙,监督到位,工作更规范,流程更方便,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连续多年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窗口部门的考评中名列第一。二是永康中队车辆管理、交通违法处罚等服务窗口正式搬迁至新建成的永康镇为民服务中心,促进了交通管理服务网点的进一步延伸,实现了车管服务在城区的全覆盖,更方便了广大市民就近办理车辆管理、交通违法处罚等交管业务。
10.服务创新。为解决驾考矛盾,满足、服务好考生需求,大队车管所在科目一考场不断增加工作人员,将原来的逢周一、三、五考试的模式改为全天候进行考试。永康便民服务点成立后,永康片区群众实现了就近考试,为方便群众车管所还定期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直接到各乡镇组织群众开展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进一步延伸了驾考服务范围。“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大队采取窗口民警及工作人员提前到岗,推迟下班、晚上加班三项措施,以接待受理因故来迟的群众。此外,大队还积极开展短信提醒业务,为方便群众及时到车管所办理业务,通过永德手机报、车管企信通等短信服务平台向驾驶员发送短信提示,通知驾驶员及时办理各项相关业务。在芒果节、劳动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雨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积极向驾驶人推送安全行车提示,及时提供实施路况信息。2017年,大队共办结车管业务46200笔,驾管业务16124笔,其中“流动车管所”开展下乡服务24次,核发摩托车驾驶证1671本,累计为群众节约开支30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图案1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员构成表
第二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81336.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87571.98元,占总收入的85.6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93764.6元,占总收入的14.37%。与上年总收入11758709.51元,对比增加722627.07,增加的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调整基本工资和改革性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12078814.76元。其中:基本支出8610436.58元,占总支出的71.29%;项目支出3468378.18元,占总支出的28.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60.29元,基本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10436.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3949.4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及兑现车改交通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54451.14元,占基本支出的9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5985.44元,占基本支出的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68378.18元。与上年支出4740367.31元,对比减少1271989.1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开展的专项工作尚未完结,在2018年度继续开展,部分经费在2018年度列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道路交通管理科目主要反应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日常巡逻等。其他公安支出科目主要反映各种装备经费及服装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505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7%。与上年11363228.43元,对比减少12.13%,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政法装备未及时完成采购。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政法装备采购、办案支出及执法执勤费用等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505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7%。
1.公共安全(类)支出901983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3%。主要用于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45146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养老等五项保险、一般公用经费、车辆使用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项目。道路交通管理及其他公安支出项目支出156837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1%。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预付道路交通事故等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718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
4、住房保障支出317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800元,支出决算为341737.18元,完成预算的63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2837.18元,完成预算的52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900元,完成预算的109.4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预算也有限,远远达不到实际支出水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里面包含了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费用。
永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2847.18元,增长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837.18元,增长1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元,基本持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事故处置工作量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837.18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58900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837.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2837.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辖区内公安机关办案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所以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7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50元,主要原因是改革,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务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046181.65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143.38元,固定资产11046548.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697489.9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271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755元。在建工程增加213422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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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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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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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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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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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046181.65 |
2302143.38 |
11046548.31 |
4829374.51 |
1127965 |
5089208.8 |
469748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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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78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87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永德县交警大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创新、党的十九大道路交通安保”三大核心任务,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坚持隐患清剿、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协同共治,坚持全警全力、连续作战,强化保障和队伍考验,全力打好攻坚战,最大努力防范化解事故源头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释放公安交管改革红利,着力改善和提升城乡人居道路交通环境,在圆满完成道路交通安保任务的同时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44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