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2701000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永德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具体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
2.拟定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以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国营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林木种子及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4.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上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6.对森林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宏观管理,包括木材经营加工、森林资源、木本药材、林木花卉等。
7.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农村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9.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与调查,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及林木种苗检疫工作,承担国家级中心测报网点的管理。
10.管理县级棠梨山自然保护区,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与利用,使之逐步走向保护与科研相结合,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特殊综合功能。
1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党群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大规模绿化,筑牢生态屏障
(1)实施造林绿化保增量。
(2)加强森林经营提质量。
(3)强化生态治理补短板。
(4)促进生态宜居建家园。
2.抓实林业脱贫攻坚,促进民生改善
(1)优化生态扶贫联结机制。
(2)加强贫困地区产业扶持。
(3)加快改善林区基础设施。
3.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实现三产融合
(1)强化良种苗木支撑。
(2)提升基地建设质量。
(3)加强林业产业示范。
(4)培育新兴产业形态。
(5)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6)强化品牌建设。
(7)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区域内林业项目。
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1)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3)推进科技创新应用。
5.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守住生态红线
(1)加强林地林木管理。
(2)推进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3)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
(4)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5)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6.增强支撑保障能力,提升发展水平
7.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县林业局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营林绿化股(永德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林政股、森林消防股(永德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
2.局直属事业单位(10个):永德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永德县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永德县棠梨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永德县林业局森林分类经营办公室、永德县林业局农村能源工作站、永德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永德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永德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大队、永德县退耕还林工作办公室、永德县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
3.局下属国有林场(3个):永德县林业局永康林场、永德县林业局金厂坝林场、永德县林业局户妈林场。
4.局下属木材检查站(1个),分别为:永德县湾甸木材检查站.(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主要有: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构成。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7107787.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06187.71元,占总收入的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1600.00元,占总收入的0.2%。与上年较上年度109195791.73元,减少12088004.02元,减幅为12.45%。减少的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支出合计50435,391.62元。其中:基本支出9271,987.71元,占总支出的18.38%;项目支出41163403.91
元,占总支出的99.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89904498.24元对比减少39469106.62元,减幅为43.9%。减少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及部分项目尚未完工资金没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71987.71元。与上年支出6616928.41元对比增2655059.3元,增幅为28.63%,增加的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12835.93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9151.78元占基本支出的6.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63403.91元与上年支出83287569.83元对比增42124165.92元,增幅为50.5%,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及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或未审计,项目资金虽已使用但未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3041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89877998.24元对比减少39747582.21元,减44.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4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水电费、邮电费、网络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71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73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6834,47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天保及退耕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30393,93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林业项目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6380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公租房、住房公积金及抚恤金支出;
7.其他支出10337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元,支出决算为12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000.00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预算的70000.00%。2017年度决算与预算相比“三公经费”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对三公经费的支出审核严格把关和支出程序规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47696元增加80304元,增长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402元,增长19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902元,增长149.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是开展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的开展,下乡次数增金多,致使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00.00元,占46%;公务接待费支出70000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的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400554.99元。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151.78元,与上年374237.1对比增加184914.68元,增50%,主要增加是开展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林业局资产总额206480564.21元,其中,流动资产193142716.76元,固定资产13337847.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1143354.0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3372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29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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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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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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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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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6480564.21 |
193142716.76 |
13337847.45 |
6744946.79 |
620173 |
597272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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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56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8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2691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项目支出41060028.32元,所有项目资金符合国家政策需求,目标明确 ,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有力,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透明。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以及县财政局的安排,本年度我局对所有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76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