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梦磊楠白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永德县梦磊楠白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且没有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依法进行吊销,现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如有要求举行听证和进行陈述、申辩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