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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德县中医药管理局、永德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永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永德县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永德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永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意见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措施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多角度把握要点,有力推进党建重点任务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力推进卫健系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扛实意识形态责任,年内深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12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组(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担当,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加强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不正之风。乱作为”问题整治。
2.多举措狠抓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正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新十条”措施等防控政策。
3.多方位突出亮点,卫生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化医改成效更明显,2022年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疗安全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百姓看病更便捷;患者用药更安全。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893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71.5383/十万;死亡14例,死亡率为4.2570/十万。
(3)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成立了11个专家工作站,专科联盟1个,建成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急诊急救中心,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扎实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工程(薄弱专科建设), 建成精神科和老年病科。持续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年内共引进医疗卫生人才2名。加强与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临沧市等地协作,共派出5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前往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临沧市开展进修学习。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共有835名考生参加资格考试。完成高职材料申报审核19人,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1268人。
(4)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持续实施乡镇卫生院级评审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2022年,班卡乡卫生院通过了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均已建成慢病管理中心;永康镇中心卫生院、小勐统镇、亚练乡、德党镇明朗、班卡乡、崇岗乡、大雪山乡卫生院均已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基层医疗机构初步搭建起了基层快速救治网络,慢病管理水平和院前急救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工作持续推进。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238865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72.60%;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6.37%;高血压、结核病、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9.74%、89.04%、96.59%、94.77%,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到位率为2.17‰,肺结核规范管理率、规则服药率分别为96.59%和97.5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313例,规范管理率94.77%。药政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全县乡镇卫生院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实行分类管理,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80种,组织6家医疗机构开展合理用药考核,16家医疗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均纳入了监测网络。
(5)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加快推进。一是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永德县人民医院开设了中医疼痛康复科;12个乡镇卫生院100%规范建设了中医馆;创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2022年通过申报评审县中医医院肛肠科和脾胃病专科获批云南省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永康卫生院等6个乡镇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二是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各行政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五项适宜技术不断落实并服务于群众,对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022年,0-3岁儿童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9125人,任务完成率91.83%,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接受健康管理27239人,任务完成率72.75%。三是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利用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的机会积极开展中医药“治未病”宣传,向广大居民宣传利用中药代茶饮、中药空气熏蒸、经络穴位拍打按摩等方法,提高人体免疫力的保健知识;对所有新冠感染住院患者实行辨证论治、“一人一方案”,使他们在第一时间接受中药汤剂治疗,努力做到中医药全程参与、深度参与,实施中西医结合救治患者;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熬制病毒预防中药汤剂,免费为群众发放“大锅药”,全县“大锅药”服药人数30000人次。
(6)妇幼健康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妇幼健康工作管理,稳步推进2022年妇幼健康各项工作。2022年,我县婴儿死亡率为3.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13‰,孕产妇死亡率为78.93/十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65%,产前筛查率为82.7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为90.21%,0-6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和建档率为92.74%,儿童营养包发放率为82.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为99.6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9.84%,以县为单位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率为100%、100%,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92.54%,婚检率98.73%,孕产期贫血患病率13.89%。
(7)卫生法规和综合监督持续强化。2022年开展医疗乱象专项行动2次,查处非法行医5起,给予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5起,罚款金额5.54万元;开展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专项检查3次,共监督检查356户次,下发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113份,给予警告、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46户,罚款金额9.36万元,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查9次,共监督检查3295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238人次,下发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419份,给予警告、行政罚款10户,罚款金额0.85万元,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1份,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单位给予停业整顿2户;开展尘肺病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29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关于警告、行政罚款1户,罚款金额0.2万元;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29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给予警告、行政罚款2户,罚款金额0.02万元。五是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设置达标健康教育宣传栏145个,开展公众健康咨询89次、7782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24次、13279人次。
(8)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持续推进。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开展大病 专项救治工作,累计救治 36 种大病患者1628人、救治率 100%,做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重点监测人群“ 应签尽签”,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指标要求,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患者51572人、履约服务率 100%。充分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查缺补漏的作用,入户排查三类人员,线上线下结 合做好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累计收到医疗救助申请服务事项13件、办结率 100% 。继续落实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流程,实施贫困患者住院“0押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9)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及健康县城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召开了永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动员会议,制定了下发了《永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永德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两个方案确保了创建办日常工作运转。共组织参加全国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培训班1次,参加全省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培训班2次,组织开展县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培训班1次,到乡镇组织培训1次;各行业部门自行组织培训12场次;全县共安装大型户外广告牌、建筑工地围挡宣传牌、健康教育宣传栏等63块,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拍摄创卫宣传短视频21个,刊发各类宣传信息18条,其中2条上了国家级媒体人民网云南频道和《中国人口报》。
(10)大健康产业和老龄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健康永德行动,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编制《永德县“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 持续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举措, 加快全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全面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 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我县现运营敬老院2所,床位179张(入住老年人32人),县人民医院及12个乡镇卫生院创建了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持续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11)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稳步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稳妥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措施。扎实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着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切实做好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健全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网上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做好人口监测、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2022年共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30多场次、悬挂布标16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申报享受奖优免补政策人数14248人次,资金620多万元,完成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保费97.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与项目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股、妇幼健康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与中医药发展、防治艾滋病股(社心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3870140.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4974.05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166.11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47329.05元,增长16.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50782.6元,增长18.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303453.55元,下降84.62%。财政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的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我部门未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单独拨付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38673589.96元。其中:基本支出6668548.02元,占总支出的17.24%;项目支出32005041.94元,占总支出的82.7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30861.01元,下降17.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586.99元,下降1.99%;项目支出减少8195274.02元,下降20.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使用率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68548.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17061.46元,占基本支出的9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1486.56元,占基本支出的5.2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1975.93元/人/年(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统计范围),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669.14元/人/年(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均纳入统计范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05041.94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10952.12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专项经费开支及疫情防控春节慰问金;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00000元,用于公立医院新冠肺炎对口支援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62700,用于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支出:3689760.74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员工资及津贴补助、公共卫生材料宣传印刷费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150969.08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支;计划生育专项经费支出:3590260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等;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及疾病应急救助资金支出:500400元,用于医疗废弃物处置、医疗救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3875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减少8428422.41元,下降18.0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使用率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6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668867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计划生育支出等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451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卫生系统内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他类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元,支出决算为21996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1086.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8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87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元,支出决算为21996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1086.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8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尽量缩减公务接待活动及相关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237.47元,下降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613.47元,下降1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376元,增长60.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尽量缩减公务接待活动及相关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抽查、卫生工作督导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我部门的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交流学习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486.56元,减少36471.49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922604.13元,其中,流动资产6708001.72元,固定资产6288660.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8401.26元,其他资产1807540.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0564.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1261.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085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2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257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其他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是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德县中医药管理局、永德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永德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永德县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2.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3.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推进永德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负责永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永德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意见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措施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多角度把握要点,有力推进党建重点任务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力推进卫健系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扛实意识形态责任,年内深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12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组(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担当,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加强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不正之风。乱作为”问题整治。
2.多举措狠抓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正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新十条”措施等防控政策。
3.多方位突出亮点,卫生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化医改成效更明显,2022年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疗安全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百姓看病更便捷;患者用药更安全。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893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71.5383/十万;死亡14例,死亡率为4.2570/十万。
(3)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成立了11个专家工作站,专科联盟1个,建成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急诊急救中心,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扎实开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工程(薄弱专科建设), 建成精神科和老年病科。持续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年内共引进医疗卫生人才2名。加强与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临沧市等地协作,共派出5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前往上海市崇明区、昆明市、临沧市开展进修学习。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共有835名考生参加资格考试。完成高职材料申报审核19人,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1268人。
(4)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持续实施乡镇卫生院级评审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2022年,班卡乡卫生院通过了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均已建成慢病管理中心;永康镇中心卫生院、小勐统镇、亚练乡、德党镇明朗、班卡乡、崇岗乡、大雪山乡卫生院均已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基层医疗机构初步搭建起了基层快速救治网络,慢病管理水平和院前急救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工作持续推进。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238865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72.60%;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6.37%;高血压、结核病、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9.74%、89.04%、96.59%、94.77%,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到位率为2.17‰,肺结核规范管理率、规则服药率分别为96.59%和97.5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313例,规范管理率94.77%。药政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全县乡镇卫生院对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实行分类管理,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80种,组织6家医疗机构开展合理用药考核,16家医疗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工作,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均纳入了监测网络。
(5)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加快推进。一是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永德县人民医院开设了中医疼痛康复科;12个乡镇卫生院100%规范建设了中医馆;创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2022年通过申报评审县中医医院肛肠科和脾胃病专科获批云南省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永康卫生院等6个乡镇卫生院建成省级示范中医馆。二是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各行政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五项适宜技术不断落实并服务于群众,对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022年,0-3岁儿童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9125人,任务完成率91.83%,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接受健康管理27239人,任务完成率72.75%。三是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利用家庭医生签约、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的机会积极开展中医药“治未病”宣传,向广大居民宣传利用中药代茶饮、中药空气熏蒸、经络穴位拍打按摩等方法,提高人体免疫力的保健知识;对所有新冠感染住院患者实行辨证论治、“一人一方案”,使他们在第一时间接受中药汤剂治疗,努力做到中医药全程参与、深度参与,实施中西医结合救治患者;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熬制病毒预防中药汤剂,免费为群众发放“大锅药”,全县“大锅药”服药人数30000余人次。
(6)妇幼健康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妇幼健康工作管理,稳步推进2022年妇幼健康各项工作。2022年,我县婴儿死亡率为3.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13‰,孕产妇死亡率为78.93/十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65%,产前筛查率为82.7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为90.21%,0-6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和建档率为92.74%,儿童营养包发放率为82.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为99.6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9.84%,以县为单位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率为100%、100%,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92.54%,婚检率98.73%,孕产期贫血患病率13.89%。
(7)卫生法规和综合监督持续强化。2022年开展医疗乱象专项行动2次,查处非法行医5起,给予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5起,罚款金额5.54万元;开展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专项检查3次,共监督检查356户次,下发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113份,给予警告、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46户,罚款金额9.36万元,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查9次,共监督检查3295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238人次,下发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419份,给予警告、行政罚款10户,罚款金额0.85万元,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1份,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单位给予停业整顿2户;开展尘肺病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29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关于警告、行政罚款1户,罚款金额0.2万元;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29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给予警告、行政罚款2户,罚款金额0.02万元。五是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设置达标健康教育宣传栏145个,开展公众健康咨询89次、7782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24次、13279人次。
(8)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持续推进。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开展大病 专项救治工作,累计救治 36 种大病患者1628人、救治率 100%,做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重点监测人群“ 应签尽签”,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指标要求,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患者51572人、履约服务率 100%。充分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查缺补漏的作用,入户排查三类人员,线上线下结 合做好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累计收到医疗救助申请服务事项13件、办结率 100% 。继续落实完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流程,实施贫困患者住院“0押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9)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及健康县城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召开了永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动员会议,制定了下发了《永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永德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两个方案确保了创建办日常工作运转。共组织参加全国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培训班1次,参加全省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培训班2次,组织开展县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培训班1次,到乡镇组织培训1次;各行业部门自行组织培训12场次;全县共安装大型户外广告牌、建筑工地围挡宣传牌、健康教育宣传栏等63块,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拍摄创卫宣传短视频21个,刊发各类宣传信息18条,其中2条上了国家级媒体人民网云南频道和《中国人口报》。
(10)大健康产业和老龄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健康永德行动,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禁烟控烟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编制《永德县“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 持续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举措, 加快全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全面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 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我县现运营敬老院2所,床位179张(入住老年人32人),县人民医院及12个乡镇卫生院创建了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持续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11)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稳步实施。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稳妥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措施。扎实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着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切实做好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健全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网上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做好人口监测、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2022年共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30多场次、悬挂布标16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申报享受奖优免补政策人数14248人次,资金620多万元,完成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保费97.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与项目信息建设股、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股、妇幼健康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与中医药发展、防治艾滋病股(社心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永德县人民医院
3.永德县中医医院
4.永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永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永德县班卡乡卫生院
7.永德县永康中心卫生院
8.永德县亚练乡卫生院
9.永德县德党镇明朗卫生院
10.永德县大雪山乡卫生院
11.永德县小勐统镇卫生院
12.永德县勐板乡卫生院
13.永德县乌木龙乡中心卫生院
14.永德县崇岗乡卫生院
15.永德县勐底农场卫生院
16.永德县大山乡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8人(离休0人,退休238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4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度收入合计534264442.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042210.14元,占总收入的35.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18428415.54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59.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793816.37元,占总收入的4.4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3405774.27元,增长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366610.21元,增长20.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60446223.37元,增长23.43%;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592940.69元,增长80.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卫生投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支出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度支出合计475811512.33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69573.78元,占总支出的76.18%;项目支出113341938.55元,占总支出的23.8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612767.23元,增长4.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360642.76元,增长8.16%;项目支出减少6747875.53元,下降5.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卫生人才的培养,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资金流动性减弱,未能保障项目资金按时进度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469573.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296802.68元,占基本支出的52.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172771.1元,占基本支出的47.2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84244.88元/人/年(离退休人员不纳入统计范围),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54342.90元/人/年(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均纳入统计范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341938.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综合医院支出41010388.84元,用于县人民医院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医(民族)医院及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590177元,用于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中医药发展;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144300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023224.04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村医补助;公共卫生支出49764348.83元,用于公共卫发展,艾滋病、慢性病,等疾病控制,妇幼卫生发展及疫情防控等;计划生育专项支出3590764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支出1188735.84元,用于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及其他医疗卫生综合支出;疾病应急救助支出30000元,用于“三无”人员医疗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083714.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8%。与上年相比减少5961449.67元,下降3.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方式发生变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2890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退休费5166017.74元,养老保险经费4507478.22元,死亡抚恤金355410.4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024859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1066948.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72291.7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778342.77元,房屋建筑购建2056063.20元,设备购置10934595.12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00000元,大型修缮110350.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58062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他类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0元,支出决算为28414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0351.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7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7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00元,支出决算为28414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035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7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大力度的加强疫情防控,公车使用量增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4317.67元,下降3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528.67元,下降1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211元,增长15.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节约,减少公务活动及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医疗运转,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考核、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我部门的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交流学习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486.56元,减少36471.49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永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资产总额796322268.07元,其中,流动资产337743262.96元,固定资产202729366.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0005982.8元,无形资产3536967.24元,其他资产2306688.9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342890.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42988.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一批,账面原值2187960.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122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531.6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0037.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377.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8659.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其他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3010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