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完善医疗保障内控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 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 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7. 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 职能转变。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李忠诚 党组书记 主持中共永德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忠花 局 长 主持永德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基金运行分析评估等工作。分管医药服务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股,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袁习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人事、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舆情监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来信来访、民族宗教、精神文明、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保密、网络安全、机关财务、工青妇、创建卫生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单位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局办公室(机关财务)、财务和政策法规股。
郭新聪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全县各项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医保待遇政策宣传、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医疗保险中心。
2019年3月18日挂牌成立,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股、永德县医疗保险中心、基金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共核定编制1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