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000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永德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是综合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包括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与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房地产开发、住房改革、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教育、法制、宣传等)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 “绿色永德、湖滨城市、恒春古郡、大美胜地”的品牌定位,积极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县级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为43.50亿元,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为1.1亿元,招商引资任务数为7亿元。到2017年底,我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9172亿元,占任务数的114.75﹪;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1032亿元,占任务数的100.2﹪;完成招商引资5.59亿元,占任务数的80﹪。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等工作,做好全县公租房的政策制定、分配、摇号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到早摸底、早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圆满完成改造任务。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身作则,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住建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编制34名,实有人员33人,财政供养应发工资的80%。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750674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06741.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住建局决算总收入147506741.04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48652837.52元,增长比例为49.22%。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了对人居环境提升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3934713.08元。其中:基本支出8356888.68元,占总支出的10%;项目支出75577824.40元,占总支出的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减少41348767.51元,下降比例为33%。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方面作相对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56888.68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830867.58元,下降比例为9.04%。主要原因是深化部门改革,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调整相关定额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577824.40元。与上年度对比,减少40517899.93元,下降比例为35%,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农危改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投入方面作了相对调整。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37724423.60元,占项目支出的49.91%;节能环保支出90816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6914099.80元,占项目支出的48.85%;人防专项规划设计费31141.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03513.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9%。与上年对比减少57434554.36元,下降比例为55.31%,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农危改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投入方面作了相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国防支出11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主要用于人民防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4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7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
5.节能环保支出908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691434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3756473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5%。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623.14元,完成预算的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923.14元,完成预算的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700.00元,完成预算的29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督及检查力度,工作量有所增大。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对比,增加99123.14元,增长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6923.14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深入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次数较多,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00.00元,下降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923.14元,占56%;公务接待费支出148700.00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923.1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923.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及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7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8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督及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7554502.65元,支出37531199.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71%,本年结余23303.0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7115019.40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投入方面作了相对调整。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0312.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5527.50元,下降比例为35.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邮电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费及公务用车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398409143.96元,其中,流动资产395066775.05元,固定资产3342368.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385334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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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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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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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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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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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98409143.96 |
395066775.05 |
3342368.91 |
1640530.91 |
753115.00 |
948723.0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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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70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70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本部门的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准确性、高效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300633301111